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汽油机升功率大于50kW,柴油机升功率大于40kW)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汽车;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税费政策;研究制定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建立汽车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停车收费给予适当优惠。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具体措施,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消费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