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地震损失不超过16亿元
  频道:电机  发布时间:2008-07-16
    相当于2007年度净利润的73.52%

  《财经网》综合报道 在“5·12”汶川地震中倍受关注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75,香港交易所代码:1072,下称东方电气)披露,地震灾害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将不超过16亿元。
  7月16日,东方电气发布公告称,东方电气的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的汉旺生产基地遭受重创。地震发生以后,公司一直在进行积极的抢救、挖掘、清理和财产损失评审工作。根据这段时期以来的清理情况,东方电气判断大地震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07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经审计净利润的73.52%。
  目前,东方财产的清查和损失认定工作尚在进行中,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资产损失评估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四川大地震给中央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4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和电信等基础类企业的经济损失最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200亿元。东方电气、中国化工、攀枝花钢铁公司等损失也接近百亿元。
  东方电气是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水力发电机组、燃煤发电机、燃气发电机、核电汽轮发电机和交直流电机及控制装置的生产及销售,主要生产基地在四川绵竹、德阳和自贡,是此次受灾最重的央企之一。
  震后,东方电气母公司东方电气集团获得国资委5亿元注资和6260万元央企捐款,并得以豁免当年利税,集团公司还先后获得华能集团45亿元的发电机组设备订单、中核集团50亿核电订单、国电集团82亿合同订单。
  截至今日午间收盘,东方电气港股报23.03港元,跌2.12%;沪股报29.90元,跌2.35%。震后至7月15日收盘,东方电气报30.75元,下跌13.55元,跌幅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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