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关闭
产品/服务
企业
新闻荟萃
行业资讯
知识库
供求信息
配置默认搜索类别。
车主缴车船使用税须核对税额 避免多缴税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21

    行和车船税征收窗口缴纳2006年车船税的人明显开始增多。因为出现了多缴现象,昨天地税部门特别提醒:货车车主缴纳车船税时,要注意核对吨位和税额,避免多缴税款。

 门头沟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有车主出现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上的数据不一致,而造成税额与去年不同。记者了解到,由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与征收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目前该局已为3位车主办理了退税手续。

 为此,地税部门提醒货车车主:如果发现行驶证信息与征收系统信息不一致(如核定载质量不同),一定要到车辆所属地税务机关的车船税征收点缴税,避免多缴税款。多缴了车船税的车主,可以到地税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未获得期望结果?请帮助我们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