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长城内燃机股东再诉魏建军侵吞其人民币5600万元利润,案件已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对此,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分析师指出,长城汽车和子公司之间的诉讼肯定会影响长城汽车的股价走向
去年已经平息的长城汽车(2333.hk)与其子公司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内燃机”)之间的诉讼案件再起波澜。上周四,保定长城内燃机股东再控告长城汽车及公司董事长魏建军,非法转移内燃机公司5600万元人民币利润,案件已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长城内燃机小股东:魏建军不惜我们利益!
去年8月份,中国最大民营汽车企业之一的长城汽车与其下属子公司长城内燃机的两名股东的一场官司,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
长城汽车的持股51%的子公司长城内燃机的两名股东:北京佳美亚投资有限公司(持24.5%长城内燃机股份,实际控制人李金祥)以及保定中信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持24.5%长城内燃机股份,实际控制人冯柱)发誓要将长城汽车告倒。李金祥与冯柱表示被长城汽车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魏建军欺骗转走了大量长城内燃机的利润。长城内燃机表示,公司在长城汽车股东的操纵下,一直以远低于行业的价格向长城汽车供应发动机。
长城内燃机提供的信息显示,长城汽车对长城内燃机的利润侵蚀从2003年就开始,当年5月份,由魏建军掌控的长城内燃机董事会作出了降价的决定,每台内燃机由12000元降到11500元。到了2004年,内燃机价格再次下降到最低9600元一台。李金祥与冯柱发现不对劲,市场上别的厂家生产的内燃机一直没有降价,甚至高出长城内燃机5400元一台,而长城内燃机每次降价都是大股东长城汽车的3名董事就决定了,两名小股东占49%的股权,基本没有发言权,实际利益被占公司销售额70%以上的长城汽车所得。
长城内燃机透露,长城内燃机通过内燃机降价返利的方式,变相地向长城汽车输送利润。2005年,在长城汽车的净利润中,长城内燃机变相输送的利润达1.2亿元以上。据此,长城内燃机认为,魏建军是将左口袋长城内燃机的钱,掏到了右口袋长城汽车。虽然,这两家公司都是魏建军为实际控制人,这样左手倒右手无非就是让香港上市公司长城汽车的业绩好看。
长城汽车2003年底上市后,于2004年4月中旬始,单方更换长城内燃机总经理,并且更换长城内燃机财务负责人,甚至更换个别董事。魏建军等人更在2004年10月,强行将长城内燃机2004年已实现的利润7500万元人民币划入长城汽车账户。
在与魏建军沟通无效后,2004年底,李金祥与冯柱将长城汽车告上法庭,并赴香港举报长城汽车,不惜以牺牲小股东的利益粉饰业绩。
长城汽车:这是一场闹剧!
然而,长城汽车并不认可李金祥和冯柱的说法。而由他们发起的这场官司被长城汽车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长商玉贵称为“闹剧”,“纠纷的缘由从‘分红的多少’开始。”商玉贵对于李金祥和冯柱的诉讼请求有些愤慨。
长城汽车向《第一财经日报》发来的资料显示,长城汽车和长城内燃机的纠葛起源于2000年。借力于在市场上日益走红的长城汽车的品牌影响力,长城内燃机获得了超常规的快速成长,5年来,长城内燃机平均毛利率为25%,大大高于国内同行16.46%的平均毛利率,投资股东的回报率非常可观。
长城内燃机方面提供的数据也表明,仅2003年,李金祥、冯柱二人就分别取得分红金额980万元(当年企业净利润约为1.2亿元,李、冯二人各占利润约2940万元)。而2000年公司成立时双方各自的出资也不过只有1000万元,这已是高额投资回报率。
长城汽车既是长城内燃机的大股东,又是长城内燃机最大的客户,长城内燃机大约70%的产品都卖给了长城汽车,在2004年长城内燃机作出决策调低产品价格后,尤其让李、冯二人无法接受。
对两个小股东提高分红的要求,长城汽车坚持反对。商玉贵表示,在长城汽车看来,股东分红的多少应该是企业管理层在综合考虑了股东、客户种种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等各方面因素之后做出的决策,把当年的利润“分光吃净”并不符合长城汽车和长城内燃机的长期发展战略。“长城汽车的这种考虑是任何一个规范运作的现代企业都会做出的理性决策,但股东们的意见并不一致。”商玉贵补充说。
于是,双方的矛盾就这样慢慢形成,最终越来越变得不可调和。2004年12月,两个小股东(北京佳美亚投资公司和保定中信内燃机公司)在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把大股东(长城汽车)告上法庭。2005年8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个长城汽车称为闹剧的官司暂告一段落。
谁是最后的赢家?
2005年8月16日,河北定兴县人民法院的正式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其全部诉讼请求。但是由于长城汽车卷入市场低迷和多起纠纷,公司股价已经跌向谷底。
而且,李金祥与冯柱并没有放弃努力。上周,他们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沉寂半年的“长城内燃机股东纠纷”再起波澜。长城内燃机表示,此次诉讼主要针对长城汽车从2004年和2005年两次降低发动机价格导致长城内燃机利润受损提及诉讼请求。指控大股东长城汽车侵蚀长城内燃机5600万元的利润。
长城汽车上周五也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他们已经于上周四收到长城内燃机的民事诉状,“长城汽车正在咨询有关法律部门的意见,诉讼被高级法院复核之后,我们会正面面对这次诉讼。”长城汽车表示。
“我们不仅仅是为了争取分红,我们是要为公司小股东谋求自身的正当利益。”电话中一位长城内燃机的高层对长城汽车的说法显得极其愤慨。但是面对已经无法更改的公司相关章程,他自己也坦言达到告倒长城汽车的目的比较艰难。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长城汽车会顺利成为整个事件的最后赢家。自从2004年以来,长城汽车在销量不断下滑,原材料不断涨价以及suv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下,公司股价连创新低。去年年中,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长城汽车的股价创下2.45港元的新低,下半年,受到suv市场回暖,长城汽车新品哈弗销量持续上升的带动,长城汽车的股价开始稳步回升,但是长城汽车的市值距离其上市之初已经缩水70%以上。
安普咨询分析师李安指出,长城汽车和子公司之间的诉讼肯定会影响长城汽车的股价走向,“2003年上市之初,长城汽车就被多家媒体曝出操纵股价事件,去年以来的诉讼更是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