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来源:青岛晚报  频道:汽车  发布时间:2007-11-05
    据东方早报报道,本该在去年年底出台的新汽车产业政策至今仍未面世,最新的出台日期可能被“锁定”在5月底。 
    根据一位接近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起草小组的人士透露,“最新稿”基本上已经成型,和“最终稿”相比将只会在细节上做一些修改,发改委 
对其中大多数的要点已经不会再作调整。这些要点包括: 
    1.首次鼓励企业跨入世界500强企业 
    据称新政策将规定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市场集中度,引导汽车工业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2.鼓励形成新的大型汽车集团 
    1994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给予传统的三大汽车集团“垄断”资源的局面将被打破,新政策可能对新的大型汽车集团的建立已经设立了明确的底线,换句话说传统三大汽车集团要是低于这个指标将可能面临调整。 
    3.整车企业中方仍控股 
    整车企业中方仍必须控股仍然被视作保护国内汽车工业的最大保障,新产业政策在这点上立场依然有非常大的延续性。新政策可能仍将规定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 
    4.鼓励跨国收购外资汽车企业 
    蓝星、上汽竞标韩国双龙汽车是较早前舆论热点。 
    据称新政策鼓励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发挥产品比较优势,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与国外汽车集团联合兼并重组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扩大市场经营范围,适应汽车生产全球化趋势。 
    5.新能源、小排量汽车获鼓励 
    在国内大部分大中城市仍受到歧视的小排量汽车将面临历史的转机,若新汽车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将较大改变目前国内汽车产业的格局,长安、昌河、哈飞等各大微型车制造企业将直接获益。 
    6.鼓励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 
    据称新政策有可能作出规定,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要注重发展和应用新技术,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2010年前,乘用车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要依据有关节能方面的技术法规,建立汽车产品油耗公示制度。 
    7.汽车项目投资门槛拔高到20亿元 
    据称新政策将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成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新建乘用车、中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 
    8.2005年起保税区禁止开展进口车保税业务 
    从2005年开始,进口车“落地”即将征税,保税区部分功能将被取消。 
    据称新政策将规定: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等四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深圳(黄岗)两个陆地口岸,以及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进口新疆自治区自用、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进口。2005年起,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再开展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展示(销)业务。 
    9.鼓励私人投资停车场 
    据称新政策将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以保障交通通畅、方便停车和促进汽车消费为原则,积极搞好停车场所及设施规划和建设。制定停车场所用地政策和投资鼓励政策,鼓励个人、集体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 
    10.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禁止 
    业界一直关注的上海汽车拍卖牌照制度是否废止将引发新的争论,新政策可能不会直接地表明是否允许拍牌,但至少对于相关的做法并不鼓励。各地在汽车购买、登记和使用环节上,不得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性的收费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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