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纪公司:交易市场请莫再“侵权”!
作者:李佳健 陈有义 发布时间:2007-09-29
日前,从重庆市旧车交易市场传来消息,由于新制定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迟迟未能颁布,加上相关职能部门对现有二手车市场的执法力度相对较弱,重庆二手车经营公司和经纪公司之间没有进行严格区分,使二手车经营公司和经纪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竞争处于混乱状态,导致二手车交易环境有失公平。
尽管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还没有正式颁布,但“办法”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将实行多元化已是公开的秘密。二手车经营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都可以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经营主体对消费者购买二手车都有告知的义务,但在目前众多经销二手车的公司当中,经营公司是惟一要对消费者做出售后服务的经营主体。
据悉,二手车经纪公司只能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或买卖二手车而从事代理等经营活动,只起中介作用,无权直接买卖车辆。但在南坪旧车市场的实际交易过程中,经纪公司和经营公司都在直接进行车辆买卖,连前来买车的消费者也弄不清与自己交易的是经营公司还是经纪公司,因此售后服务工作往往不能落到实处,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必须出具国家统一发票,由于二手车经营公司和经纪公司的经营性质不同,上税时采用的税率也就不一样,这就牵涉到税收是否平等问题。目前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营公司之间的税率要相差3到5倍,即使在重庆实施定额税,经纪公司也要比经营公司低100%到200%。
重庆斯达亚飞汽车销售公司认为,经营公司因为要对消费者承诺售后服务,在人才、技术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经营二手车所需成本将比其他经营主体都要高,虽然售后服务可为消费者买车提供保障,在一定范围内能促进二手车的交易,为经营公司的主体地位创造条件,但目前税收上的不平等大大削弱了经营公司的利润,而经纪公司直接进行车辆买卖的行为也扰乱了市场的有序竞争。
重庆环宇汽车公司付跃明总经理认为,二手车的经营主体多元化,打破了以前由旧车交易市场垄断的格局,明确了二手车经营公司的主体资格,使旧车市场退出了经营职能的角色,达到市场细分竞争加剧的目的,增加了二手车交易的自由性,同时把二手车从“特殊商品”变为普通商品,取消了在交易过程中对二手车的强制性评估,增加了交易的自由范围,同时也有利于二手车经营公司创造自己的品牌。
付跃明介绍,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的场所。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旧车交易市场在颁布后将退出二手车经营主体的舞台,不再扮演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但是重庆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使二手车交易市场暂时还不能退出经营主体的角色,仍继续从事二手车的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他表示期望“办法”能尽快颁布,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
而另一家较大的二手车经营公司则认为,目前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虽然对重庆二手车交易过程进行分工管理,但其协调性还不够。现在每个经营公司最担心的问题,就是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新“办法”的执行力度不够,继续让经纪公司直接参与二手车的买卖,不能保证经营公司合法的经营权利,那么,重庆二手车交易环境将会更加混乱,陷入恶性竞争状态,这就违背了新“办法”立法是为了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初衷,就会和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相矛盾。
业界人士认为,新“办法”的制定打破原来由旧车交易市场垄断的格局,是一件好事,尽快出台对规范市场竞争有一定的作用,但要使二手车的管理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仅靠新的“办法”在大范围内的规定,使市场走上轨道还不够,如果相关职能部门能在执行细节上下工夫,组建联合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实行严格控制,加强其对新“办法”的执行力度,那么一方面保证了市场的有序竞争,保障经营公司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起到切实为消费者服务,真正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