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以国家十项重点节能工程为重点,启动实施了“十一五”期间规划的100个重点节能项目、100个节能示范点及100项节能技术“三百工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加快了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推进了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脱硫设施建设,推动了城市供热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增强。
截至目前,已实施节能项目共64项,主要有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电厂脱硫治理、区域热电联产、污水厂的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建筑节能试点等工程。通过促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及部分运行,节能减排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目前已实现累计节能128万吨标准煤,节电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和固体废弃物共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