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制定的目的意义、原则及技术内容,标准的适用范围、控制污染的分类、标准值及制定依据,标准的实施和环境效益分析等,对本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评、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 排放标准 标准值
作者:马世豪 何星海
作者通讯处:100037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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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年提出,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负责起草。为配合标准的贯彻与实施,现就本标准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等作一简要介绍。
1 本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1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适应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需求
1.3新的环境标准体系要求
1.4需要增加生物性污染等的控制指标
2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是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3标准的适用范围
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点
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6污泥控制标准
我国大部分污泥为农业利用,所以根据农用污泥控制标准对重金属的要求,作为本标准的控制标准。另外根据德国国家标准对污泥农用时关于pcdd/pcdf,aox,pcb的规定,制定了该项标准,以加强对污泥中微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
7取样与监测
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取样与监测应按国家有关污水取样与监测规定执行。水质监测方法已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执行,尚无国家标准的按指定的方法临测,待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即按国家标准方法执行。
8本标准与现行标准值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