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所需三级专线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现将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2、招标机构: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3、招标编号:hbcg[2006]96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6、项目内容及要求:
型号定义 | 数量 | 产品描述 |
1、市院核心路由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2、区县院汇聚路由器 | 5 |
3、区县院汇聚交换机 | 5 |
4、市院语音服务器 | 1 |
5、市院、区县院语音网关 | 6 |
6、市院视频会议系统mcu | 1 |
7、市院视频会议系统终端 | 1 |
8、业务系统(gk、mcu调度系统各一套) | 1 |
9、区县院视频会议系统终端 | 5 |
10、市院、区县院视频监控系统终端 | 6 |
11、市院网络管理软件 | 1 |
12、市院、区县院防火墙 | 6 |
13、市院入侵检测系统 | 1 |
7、招标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编:
联系人:李元元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26871 邮编:458030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8月14日至2006年9月5日上午9:00(法定工作时间内)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厅
10、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产品(路由器、交换机、语音网关、语音服务器、视频终端、mcu、服务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等)产品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理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书原件;投标现货产品(或配件)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提供海关、商检及原产地证明等手续;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所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红章。
11、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项目招标文件或向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