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应商价格严重背离将列入黑名单
频道:IT产品 发布时间:2007-09-21
9月13日,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青岛市采购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此前协议供货价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自查,并在9月20日前将结果书面报送采购办。过期未报或者价格没有改正、更新的供应商,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青岛市采购办主任于全发介绍,按照青岛市2006年5月出台的《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36分考核办法》的规定,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每月1~5日应及时更新价格,但经过青岛市采购办的日常调查并结合采购人举报,发现有一些供应商并没有认真执行该规定。为此,8月份,青岛市采购办对青岛市协议供货商进行了暗访问价,检查确认了一些供应商的价格确实存在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于全发说,为了不耽误采购人的购买,采购办已做出规定,所有查出问题的定点供应商必须在9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将结果书面报送采购办,过期未报或者价格没有改正更新的供应商,将按照检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并将作为2008年度协议供货商招标工作的参考。
据了解,对价格严重背离的供货商将计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以后的协议供货招标;表现好的则在2008年的协议供货招标中给予一定的诚信加分。
根据紧急通知规定,如果有被查出问题的供应商认为自身的价格没有偏离市场价格,但却在检查中被点名的,该供应商也需要书面保证并盖章后送采购办。采购办将根据书面保证对其进行重新检查,以确保检查结果公正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