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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纤维加工量预计比“十五”末增长35%
  发布时间:2007-11-24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到“十一五”末,纺织纤维加工总量达到3600万吨,比“十五”末增长35%左右;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60%以上。

    《通知》中表示,要调整纺织机械进口关键零部件的税收政策,提高国内纺织机械整机的竞争力;支持纺织企业加强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研究适当提高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的政策。

    在推进自主品牌建设上,重点支持、大力培育一批在品牌设计、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渠道建设方面的优势企业;鼓励创建具有公共属性的行业品牌、区域品牌,力争到2010年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使纺织服装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有明显提高。

    大力发展医用、汽车用、建筑和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培育纺织新的增长点;大力开发化纤的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到2010年化纤差别化率由目前的30%提高到40%;重点发展棉纺高支纱、精梳纱和特种纱线,扩大非棉纤维使用范围,使无接头纱、无梭布比重由“十五”末的50%左右提高到70%,高档服装面料自给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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