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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绿色染化料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07-12-08
    [慧聪化工行业]20世纪中叶,科学与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越来越引起人类担忧的是全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伴随工业化发展而产生的大量“三废”排放,这些已经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由于环境的污染和生态平衡的失调,对生命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产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纺织品和服装生产的发展,除了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进步外,还使用大量染化料,以获得或提高各种服用功能。其中一些染化料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有害,已经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称之为“衣橱里的毒素”。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工业化国家就开始对纺织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的监控技术标准,并于20世纪90年代形成了法规。例如1994年7月德国政府颁布了《食品和日用消费品法》(第二修正案),同一时期的oeko-tex标准100和20世纪90年代末欧盟的eco-label(生态标志)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相继问世。纳人生态纺织品监控围的有害物质,除了可还原分解出致癌芳胺的偶氮染料外,还包括杀虫剂、致癌染料、致敏染料、可萃取重金属、甲醛、防腐剂、含氯有机载体、pvc增塑剂、有机锡化合物,以及阻燃剂等众多化学物质。因此,绿色纺织品的实质是绿色化学品或绿色染化料。

    1994年7月15日,德国政府首次以立法形式禁止生产、使用和销售可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限定于致癌芳香胺作为偶氮染料的重氮组分,而非偶合组分),以及使用这些染料的产品。

    关于芳香胺的致癌问题首先由德国于1895年提出。德国卫生部门在1905年就从品红染料中正式确认芳香胺的致癌作用,随着染料工业的发展,膀胱癌的病例逐年增加。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据不完全统计,各国发现的职业性芳胺引起的膀胱癌已超过千例,主要发生在染料行业。

    1968年,国际上专门召开会议对芳香胺致癌进行病原分析,并于1969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第十六届国际职业卫生会议上展开讨论,一致认为联苯胺和乙萘胺对人体的致癌作用最为严重。德国的mak委员会指出,用致癌芳香胺制成的偶氮染料在人体中肠菌和某些酶的作用下,易发生生物还原作用,使偶氮染料重新裂解释放出原来的致癌芳香胺,产生致癌活性。因此,mak委员会在20世纪70年代初对如何处理这类胺提出了建议,德国染料行业在1971年停止了联苯胺类染料的生产,采用毒性较低的联苯胺衍生物取代联苯胺。此后,随着研究的深入,又发现了许多致癌芳香胺。1973年5月,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宣布了对14种包括苯胺和3,3,-二氯联苯胺在内的14种化学品采取紧急措施。1974年1月,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又公布了9种有毒芳香胺。当时我国化工部也作出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联苯胺、乙萘胺及其合成的偶氮染料。1974年,欧洲成立了染料制造工业生态和研究协会有组织地对4400只染料和有机颜料进行了急性毒性、反复接触毒性、致敏性、致癌性、诱变性、刺激性、水中毒性和生物降解性等系统研究试验,发现约50-60种芳香胺所合成的偶氮染料会分解出致癌物.其中200种芳香胺尤为突出。1988年,德国mak委员会强调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1992年4月10日,德国颁布了“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明确指出有15种致癌芳香胺合成的偶氮染料为禁用染料。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消费品生态安全的法规。1994年7月15日,该法规的第二修正案作为正式法令,明确禁止在纺织品和鞋类使用某些偶氮染料,以后又于1994年12月16日、1995年7月14日和1996年7月23日相继颁布了第三、第四和第五修正案,构成了德国政府禁用染料法令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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