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879-92
贮 奶 罐
milk tank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贮奶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贮存冷却(一般冷却至4℃左右)的牛奶及液态奶制品的贮奶罐。
2 引用标准
gb 5408 消毒牛乳
gb 5409 牛乳检验方法
gb 10942 散装牛奶冷藏罐 试验方法
jb 2536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技术要求
3.1.2 贮奶罐所用的原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3.1.3 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外购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3.1.4 同一型号的贮奶罐应能保证零、部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3.1.5 凡与牛奶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必须用无毒、无异味、不锈、不吸附、耐酸、耐碱的材料制造,用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性能的材料制造。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耐脂肪、无毒、清洗方便、耐溶性好、挤老化及机械性能稳定,对通常的清洗杀菌液体具有较好的抵抗能力,且不污染牛奶。
3.1.6 凡与牛奶接触的接缝处,都要焊牢,磨平抛光。焊缝强度应不低于母材的强度要求,并具有可靠的耐腐蚀性。
3.1.7 凡与牛奶接触的零部件表面,清洗、消毒应方便。经清洗消毒后,无奶迹、无死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2 技术性能要求
3.2.1 保温性能
在环境温度与贮存物温差为17~21℃范围时,贮奶罐内贮存4℃左右的额定容量的牛奶,保温24h,其温升值不得超过2℃。
3.2.2 搅拌器的搅拌能力
3.2.2.1 牛奶经搅拌器搅拌后,脂肪应均匀分布,罐内各处奶的含脂量的差异为±0.10%。
3.2.2.2 奶容量在不大于额定容量时,不能因搅拌器的搅拌,使牛奶外溢,也不能使牛奶产生泡沫。
3.2.3 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为一年(试验有效期为三年)。
3.3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
3.3.1 内胆
3.3.1.1 内胆的额定容量与最大容量的比值为0.90~0.95。
3.3.1.2 内胆内壁所有转角,均应圆弧过渡,小于135的转角,其圆角半径不得小于25mm。如果内壁上用焊接方式固定零部件,零部件外侧与内壁之间夹角不得小于90°,圆角半径不得小于6mm,否则应改为可拆式联接方式。
3.3.1.3 内胆内壁、人孔颈内表面、人孔盖下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1.6μm;管路及其附件内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3.2μm.
3.3.1.4 内胆及出奶口进行6h盛水试验和30 kpa的压力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
3.3.1.5 牛奶接触表面应能自行排液,其液体残留量与奶罐额定容量之比不得超过1/2000。
3.3.2 外壳
3.3.2.1 外壳表面要求平整,不得有明显的凸起和凹陷;沉头螺钉不得突出,并且应有一定的刚性;上表面不得漏水、积水,密封可靠。
3.3.2.2 用非防锈材料制造时,内外表面按jb 2536的规定涂防锈漆。外表面一般为白色。
3.3.3 保温层
3.3.3.1 保温层应具有一定强度,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使保温层不能移动。
3.3.3.2 保温材料应具有不松散、不吸潮、无毒等特性。
3.3.3.3 保温层的保温能力应满足3.2.1条的性能要求。
3.3.4 支座
3.3.4.1 当采用可调式支座时,应设置足够数量和足够强度的支柱。支柱支撑后,贮奶罐最低处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00mm。圆柱型卧式贮奶罐向排出口倾斜时,支柱应保持垂直。
3.3.4.2 当贮奶罐安装在厚垫板或基座上时,贮奶罐底部可以焊接在安装面上。基座在水平方向上的外型尺寸比贮奶罐的底部小30mm。厚垫板或基座的高度应保证贮奶罐排出口和地面之间的距离。
3.3.5 盖板及孔口
3.3.5.1 贮奶罐的盖板应封闭可靠,不积水,在与内胆搭接处,应向下卷边;并便于对牛奶的观察和取样。
3.3.5.2 人工清洗的贮奶罐盖板,应便于清洗各个部件;盖板应有可靠的挂接机构,要保证清洗人员的安全。
3.3.5.3 机械清洗的贮奶罐人也口为椭圆形时,其长短轴应大于500mm×380mm;为圆形时,其直径不得小于450mm。
孔眼都应配置一个重叠式或导流式盖板。
3.3.5.4 为防止贮奶罐注奶时产生压力和排奶时产生真空,在贮奶罐顶部开设能自由敞开并有足够的空气流通的加盖孔。盖子应便于拆卸和清洗。
3.3.6 排出口
3.3.6.1 贮奶罐的排出口,应使罐内液体全部排出。排出管(包括排放阀)外端内孔的最高点应低于贮奶罐底部的最低点。
3.3.6.2 排出口的最低点离地间隙应大于100mm。
3.3.6.3 排放阀应开启灵活,密封良好,不得渗漏。
3.3.7 搅拌器
3.3.7.1 搅拌器轴上应有可靠的密封装置,防止杂物污染牛奶。
3.3.7.2 立式搅拌器的联轴器,应高于额定容量时的奶平面30mm。
3.3.7.3 搅拌器轴如果在底部用支撑或导向装置时,这些装置应与内胆焊接在一起,其焊缝圆角半径不得小于3mm。并不应妨碍排水。
3.3.7.4 搅拌器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其能得到有效的清洗。
3.3.7.5 打开盖板时,搅拌器应能自动停止工作。
3.3.8 温度计
温度计应有精确、易读的显示装置。玻璃温度计必须配备可靠的防护罩。温度计的感应部分不得直接与牛奶接触。
3.3.9 液位显示装置
该装置应有额定容量的10%~100%的刻度范围值;每一格所表示的奶星不超过定额容量的0.05%。其结构应便于排净奶液,并能得到有效清洗。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4.1.1试验用仪器仪表[见附录a(参考件)],必须经过检定。
4.1.2 其他试验条件应符合gb 10942中第3章的规定,结果记录表1。
表1 测试条件记录表
贮奶罐型号: 生产厂名:
|
环
境
温
度 |
测点温度
℃ |
奶 罐 外 壳 空 间 |
垂直高度位置,m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0.5 |
1.5 |
2.5 |
3.5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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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温度
℃ |
|
温度垂直梯度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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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
电压,v |
|
频率,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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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流动速度,m /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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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人: 测试日期: 记录人:
4.1.3 测定搅拌性能应使用牛奶。
4.2 贮奶罐结构质量的检查
测定贮奶罐结构质量的目的是考核贮奶罐各主要零部件的质量。
4.2.1 内胆
4.2.1.1 额定容量与最大容量比值的测定。
按gb 10942中第4.1.1条规定测定。结果记入表2。
表2 结构质量检查记录表
贮奶罐型号: 生产厂名:
|
项
目 |
测 定 内 容 |
次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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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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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尺寸检查 |
奶罐和地面之间的距离,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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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出口和地面之间的距离,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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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板的尺寸、卷边的方向和高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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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式搅拌器联轴器最低点与额定容量时奶平面的距离,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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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胆 |
表面粗糙度ra
μm |
内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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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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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径内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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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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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泵壳体内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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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盖内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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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角半径
mm |
内胆两侧面结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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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轴支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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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轴和叶轮结合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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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奶口和内胆相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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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计和内胆相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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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奶口和内胆相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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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水试漏、加压试漏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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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比值 |
额定容量,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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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容量,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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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值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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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量比值 |
注入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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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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