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牛奶的搅拌试验
供试验用的牛奶混合后平均含脂量应符合gb 5408中附录a的规定。
4.3.2.1 搅拌器工作的直观检查
观察搅拌效果,注意在额定容量时,是否因搅拌造成外溢及泡沫。
4.3.2.2 搅拌能力的试验
按gb 10942中的第5.7.3条规定取样。并按gb 5409中2.3条的任一方法测量牛奶混合后的平均含脂量及各样品的含脂量。将各样品的含脂量与牛奶的平均含脂量相比较后,求出含脂量的最大差异,结果记入表4。
表4 搅拌试验记录表
贮奶罐型号: 生产厂名:
牛奶的平均含脂量: 罐内牛奶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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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层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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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含脂率,% |
上 |
中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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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1 |
2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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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脂量的最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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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人: 测试日期: 记录人:
4.3.3 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
记录正常工作状态下开始工作至首次发生零部件损坏或性能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时(温升超过3℃或牛奶含脂率变化量超过±0.2%范围)的工作时间。
4.4 生产试验
4.4.1 生产试验的目的
考核贮奶罐的性能稳定性及使用可靠性。
4.4.2 试验要求
4.4.2.1 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地操作、使用、保养、调整。
4.4.2.2 在一年使用期内,冬、夏两季各做一次性能测定。
4.4.3 生产试验内容
按本标准的3.2.1、3.2.2条的规定做性能测定。结果记入表3和表4。
4.4.4 试验报告
按gb 10942的第7章规定编写。
5 检验规则
5.1 贮奶罐需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5.2 贮奶罐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厂检验
5.2.1.1 贮奶罐出厂之前逐台按本标准中的3.3.1.4、3.3.5.1、3.3.5.2、3.3.5.3、3.3.6.1、3.3.6.2、3.3.6.3、3.3.3.8条检查,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5.2.1.2 贮奶罐装配之前,与牛奶接触部位的圆角半径按本标准的4.2.1.2条规定检查。每一台只允许有一处不合格。
5.2.1.3 贮奶罐装配之前,与牛奶接触部位的表面粗糙度按本标准的4.2.1.3条规定检查。每台只允许有一处不合格。
5.2.1.4 出厂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修复后重检此项目。如重检仍不合格时,则该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5.2.2 型式检验
5.2.2.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式生产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d.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2 型式检验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批量n = 2~8台,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5。
表5 不合格分类及抽样表 批量 n = 2~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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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分类 |
a |
b |
c |
|
不合格项目 |
3.15条、3.2.1条、
3.2.2.1条、3.2.3条
3.3.1.2条
3.3.1.3条
3.3.1.4条 |
3.1.6条、3.1.7条
3.3.1.5条
3.3.3.1条
3.3.3.2条
3.3.5.1条
3.3.6.1条
3.3.6.3条
3.3.7.1条
3.3.7.5条 |
3.3.1.1条、3.3.2.1条
3.3.2.2条、3.3.4.1条
(3.3.4.2条)
3.3.5.2条、3.3.5.3条
3.3.5.4条、3.6.2条
3.3.7.2条、3.3.7.3条
3.3.7.4条、3.8条
3.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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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
方案 |
项目数 |
7 |
10 |
13 |
|
检查水平 |
ⅱ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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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字码 |
a |
a |
a |
|
样本大小 |
2 |
2 |
2 |
|
判定
规则 |
aql |
25 |
40 |
65 |
|
ac
re |
1
2 |
2
3 |
3
4 |
5.2.2.3 判定规则
当被检查类的累积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时,整批贮奶罐在该类被判为合格。当被检类的累积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时,整批贮奶罐在该类被判为不合格。当贮奶罐在a、b、c三类都被判为合格,则整批贮奶罐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与贮存
6.1 产品标志
应在贮奶罐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其内容包括: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
c. 主要技术参数(包括额定容量、保温能力、允许贮存物的温度);
d. 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
6.2 包装
6.2.1 贮奶罐必须采用硬质包装箱包装。包装时采取防雨、防尘等措施。
6.2.2 包装箱内,包装物与箱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mm,并要垫平、卡紧,以免在运输中发生碰撞损坏。管路接头、法兰等应用堵头堵死;螺纹联接处应用浸油麻布包扎;电气装置、技术文件用防水纸或塑料薄膜包扎。
6.2.3 随机文件包括:
a. 产品质量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用户意见反馈表。
6.2.4 包装应牢固可靠,保证吊装、运输安全。包装箱的规格及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6.3 贮存
存放在室内或有防雨措施的、不能有氯离子及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包装箱不能堆放。
7 质量保证期
贮奶罐自使用之日起,在一年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附录a
试验测定所需仪器和工具
(参考件)
a. 工业用温度计 精度为±0.5℃;
b. 风速仪;
c. 电压表;
d. 频率表;
e. 便携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或表面粗糙度对比块;
f. 压力表(0~102 kpa)
g. 多点测温仪(-1 ~ 40℃)自动记录仪,0.5级;
h. 计时器 精度为±1min;
i. 手动压力泵;
j. 温度计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