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环保行业标准
频道:造纸 发布时间:2008-02-22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制浆造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 制订本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技术要求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五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类。考虑到制浆造纸行业的特点,本技术要求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四类,即资源利用指标、特征工艺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陈文明、于秀玲、刘忠、薛萍。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xx月xx日起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要求按照清洁生产的原理, 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出发, 针对制浆造纸生产过程的原材料选用、资源利用、污染物产生、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最终处置提出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如下三种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
a. 漂白烧碱法麦草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b. 本色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c. 漂白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引用标准
暂无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碱回收率
碱回收率是指经碱回收系统所回收的碱量(不包括由于芒硝还原所得的碱)占本期蒸煮所用总碱量(包括外来补充的新鲜碱)的百分比。
3.3 AOX
AOX指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3.4 绝干纤维原料、绝干浆
绝干纤维原料指含水率为0%的麦草或木材。
绝干浆指含水率为0%的纸浆。
3.5 风干浆
风干浆指含水率为10%的浆。
3.6 取水量
取水量指生产过程耗用的新鲜水量,不含重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