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大事件三: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来源:金融界网站  频道:电气  发布时间:2007-10-16
    2006年9月1日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我国已经构建成国家、区域和省级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形成完整的电力交易的体系。

    所谓三级电力交易中心,是指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将国家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分离出来,单独设立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区域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力公司,同样将其市场交易职能从电力调度中心分离出来,成立区域或省级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各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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