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落实2007年全省电气化建设目标
本站讯2月3日,青海省农村电气化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及"十五"期间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安排部署"十一五"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确定五项措施落实2007年全省电气化建设目标。
过去的一年及"十五"期间,青海省水利部门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系支持下,加大实施小水电发、供电网建设,推进了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进程,切实了解决了农牧民用电问题,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几年来,青海省各级水利部门,通过不懈努力,共完成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投资17827.93万元,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12座,新建、改建35KV、10KV和低压线路641.5公里,新建35KV变电所5座,新增变电容量8500KVA,实现新装机6350千瓦。水电农村电气化的建设带动了小城镇建设,增加了农牧民收入,改善了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据统计,通过电气化建设已累计解决了11.98万人的无电缺电问题,实施电气化建设地区,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1808元,比基准年1307元增长38.3%。
2007年青海水利部门,按照国家水利服务已农业工作的精神,将采取有利措施落实各项实际工作,实施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实实在在为农牧民办实事。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合理安排,在"自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十一五"水利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方案和要求,做好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划。
二是已落实电气化项目地区,主动适应中央水利投资方式的变化,加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度的同时,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尽快进行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对前期工作滞后的地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是进一步强化电气化建设管理,组织成立电气化的相关机构,落实人员,及时报送工程建设中的基建、统计等相关数据,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四是结合"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做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我省称多县的尕多水电站被列为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试点项目,结合"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完成试点项目建设,为我省争取下一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