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底,我国开展的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日前告一段落。国家电监会主席、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尤权指出,工作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全国电力行业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21件,涉案金额4406.728万元,涉案人员178人。与此同时,他还要求尽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以来,全行业在5846家电力企业、300多万名职工范围内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2007年5月,各单位共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8199个,已整改7654个;共收缴单位和个人上交礼金、有价证券等折合人民币1713.74万元。
尤权还表示,今后要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黑名单”制度。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要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还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