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创新执法检查方式,不断扩大统计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在本市部分基层企业开展了书面执法检查工作,探索了一条统计执法检查的新途径。通过书面执法检查,既对基层统计工作起到规范指导的作用,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企业的欢迎。
天津市统计局开展的统计书面执法检查工作,与常规的直接实地检查不同,它是由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确定重点检查指标,并将包括书面检查依据、 步骤、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报送及联络方式、被检查的统计指标 解释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在内的《天津市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印刷成册 ,采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寄到被检查单位。企业在收到《书面执法检查通知书》后,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自查工作上报相关自查材料,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天津市统计局的书面执法检查工作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日前已经对全市18个区县进行了工作部署。检查指标也已经从只检查劳动工资单项指标,扩展到对部分工业和商业多个指标的综合检查。在区县一级的书面执法检查工作中,市统计局统一印制和下发检查标准和文书。考虑到区县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比较薄弱,人员构成复杂,首批确定了人员素质较高的区县属卫生和教育系统的部分基层单位为统计书面执法检查单位。为了企业在自查过程中便于提供准确的相关资料,此次书面检查将“单位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指标确定为唯一的检查指标。这种方式除了具有检查覆盖面大;执法检查成本低;对企业的教育、规范具体;统计管理相对人配合程度高等优势外,还可以缓解目前统计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
这种书面检查方式得到基层企业的认可和普遍欢迎,许多企业还就这样的执法检查方式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此种检查方式新颖,体现了统计行政机关对管理对象的人性化管理;《书面执法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对企业统计工作指导性很强。今年,全市将完成对1000余个基层企业的书面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