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行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发布时间:2008-04-06
目前,我国的钢铁行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差距:
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市场集中度低
就炼钢企业而言,全国有290家,总生产能力1.34亿吨。在这290家企业中,1999年底产钢在30万吨以上的炼钢企业65家,其中,年产钢在 50万吨以上的炼钢企业有46家,20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13家,其他225 家企业都是不符合产业政策,需要淘汰关闭的小型企业。
我们以年产500万吨以上钢铁企业占1999年钢产量的比例作个比较:全世界共有32家占世界钢产量的47%;其中美国的6家占美国钢产量的 50%,韩国浦项钢铁公司1家就占全国产量的65%,俄罗斯3家占全国的 50%,日本新日铁、日本钢管、川琦、住友金属等5家占全国的75%;而我国,宝钢、武钢、鞍钢、首钢这4家年产钢超过500万吨的企业,只占全国钢产量的31.26%。产业分散的直接后果首先是专业化分工程度低,批量小,成本高;其次是企业间工艺设备相似,产品雷同,造成低档次产品钢材供大于求,出现结构性过剩,难以避免价格上的恶性竞争。
淘汰落后工艺还不彻底,装备水平仍然偏低
1999年,我国仍有平炉炼钢产量185万吨,化铁炼钢100多万吨,多火成材轧钢生产线产量3000多万吨。从技术装备水平来看,高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25.9%,国内一般和落后水平的还占58.8%,其中300 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3000多座;转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23.6%,国内一般和落后水平的还占51.2%,其中30吨以下的转炉240座;电炉达到国际水平的只有21.9%,国内一般水平的和落后水平的占62.6%;轧机中,达到国际水平的只占11.3%,国内一般水平和落后水平的占64. 2%。
产品结构不合理从1996年开始,我国钢铁工业进入了结构性、阶段性总量过剩阶段。表现在:(1)低附加值的普通钢材品种,特别是建筑用长线产品严重过剩,但是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国内还不能满足需求,仍需进口。从而形成低档次长线产品严重供过于求,高附加值产品严重不足的矛盾。(2)目前世界发达国家钢铁产品中板带比已经达到60%以上,而且80%的热轧板带转化为冷轧产品。而我国1999年的管带比只有32%,热轧板转化为冷轧板的比例不足 22%。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板带比的需求比例将会逐步提高。钢铁产品中板带需求增加与产能不足的结构矛盾更加突出。
劳动生产率低,单位人力成本低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
过去25年中世界钢产量增加了30%左右,而主要产钢国(中国大陆除外)钢铁就业人数由250万人下降到130万人。而我国截止到1999年末钢铁行业在职职工仍有278万人左右,即使从事炼铁、炼钢和轧钢生产的职工也超过100万人。按2000年除我国以外的主要产钢国钢产量7亿吨计算,130万钢铁职工人均产钢540吨/年。而我国即使扣除从事非钢产业的人数,人均产钢也只有100吨/年左右,与外国大型钢铁企业人均年产钢超过1000吨相比差距十分明显。按吨钢消耗的工时计算,发达国家生产每吨钢约需人工4小时左右,而我国平均高达30小时左右。由于劳动生产率低,国有钢铁企业单位劳动力成本低的竞争优势无法体现。